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一、对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具体见附件)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两部门: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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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Two Departments: Adjusting Urban Land Use Tax Policies for Certain Enterprises in the Energy and Resource Industries
- 한국어두 부처: 일부 에너지 자원 업종 기업의 도시 토지 사용세 정책 조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