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出,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的电源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 (二)已列入政府批准的规划或年度实施方案,或取得核准(备案)文件; (三)接入增量配电网的电源项目,应满足国家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