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十七条、三十一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七十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称《债券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债券办法》第六十九条,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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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has ordered Guorong Securities to take corrective mea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