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发布公告称,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被告人包某霞、薛某、顾某佳为牟利,帮助上游诈骗犯罪进行「引流」。包某霞组建大量群组并招募薛某、顾某佳担任管理人员,通过冒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利用网络虚拟电话软件引导被害人加入诈骗群组,最终致使 30 名被害人被境外诈骗组织骗取人民币 234 万余元。境外组织以虚拟货币结算报酬。一审法院于 2024 年 1 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 13 年、11 年和 10 年,并处罚金。三人上诉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发布涉境外诈骗组织「引流」案件,以虚拟货币结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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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Shanghai First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released a case involving "traffic diversion" by overseas fraud organizations, with remuneration settled in virtual 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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