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者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对外投资,也即涉及投资者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者提供融资、担保等的非敏感类对外投资。投资者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者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