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吴凌玥、罗征内幕交易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9月29日,相关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三、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3月29日,公开于2024年9月29日。
自然人吴凌玥、罗征内幕交易获利1558万,被证监会罚没62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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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glishNatural persons Wu Lingyue and Luo Zheng profited 15.58 million yuan from insider trading and were fined and confiscated 62.31 million yuan by the CSRC.
- 한국어自然人吴凌玥、罗征因内幕交易获利1558万元,被中国证监会罚没6231万元。